對大多數人來說,Punk僅僅是一種音樂風格、服裝風格,甚至在上世紀70年代,Punk文化還尚未萌芽。到了雛形階段時,它仍然完全沒有任何內容,只是在面臨經濟危機和就業壓力下,一群百無聊賴的英國痞子借著酒精的行為發洩。在那些毫無節奏的噪音陪伴下,在那些赤裸裸的反叛行為下,這些來自工人、樂手、學生、農民等五花八門職業的人紛紛褪去偽善的外表,將自己的滿腔不滿情緒化成了Punk。
那些不滿的負面情緒也在同一時間轉移到了服裝上,這要歸功於Vivienne Westwood,在她的手中,不僅捧出了披頭士這樣最具地位的Punk樂隊,也正式將Punk真真正正作為一種服裝風格搬上了T臺,雖然,那些故意做得破爛的衣服,渾身綴滿的釘飾,在此之前從未有人表示過欣賞,這位英國老太太卻真實地將Punk的離經叛道發揮得淋漓盡致。這或許就是Punk的哲學意義——英國評論家Jon Savage所說的:"歷史是由那些說‘不’的人締造的。"
Punk的典型特徵:
1 大量文身或穿環
2 古怪的髮型
3 周身鉚釘裝飾
4 故意撕破的衣服
5 不屑一顧的表情 |